文中所有公式请使用公式编辑器进行编辑,并注意字母符号及其上、下标等的正/斜体及大/小写规范。一般:
用正体表示的情况主要有:
(1)所有计量单位、词头和量纲符号,如kg、A、ms等;
(2)数学式中有固定定义的函数,如sin、exp、ln等;
(3)其值不便的数学常数符号,如e=2.7182818…,虚数单位i或j,圆周率 π 等;
(4)运算符号和某些特殊算子符号,如加和 Σ、微分d、有限增量符号Δ,散度div、梯度grad等;
(5)有特定含义的缩写字,如最大max、实部Re、参考值ref等;
用斜体表示的情况主要有:
(1)量符号、代表量和变动性数字及坐标轴的下标符号,如电压u、体积V、Pi(i=1,2,3)、dq轴等;
(2)变数、函数,几何图形中表示点、线、面、体的字母,坐标系符号等,如x、y、函数f、点B、线段AB等;
(3)矢量、向量、矩阵符号用黑斜体表示,如向量M。
另外,一般瞬时值用小写字母表示,幅值、平均值用大写字母表示;且避免用多字母表示一个变量。